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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B . 选举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C .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 .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与建置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 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 吴法磨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 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具有过错较小的原告承担30%。 邓法官为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评价供应商业绩的最重要指标是() 供货及时率。 订货满足率。 产品及服务质量。 设备先进程度。 认证是()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 第一方。 第二方。 第三方。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 文件可以是()。 记录或报告。 规范或图样。 指南或标准。 口头的规定。 在家家福超市离纳税期限还有l个月时,税务机关发现其有逃避纳税的行为。于是税务机关责令家家福超市在15天内,缴纳应缴税款;但在此限期内又发现家家福超市有明显转移其应纳税收人的迹象,税务机关便责成家家福超市提供纳税担保。家家福超市不能提供。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此情况下,税务机关经市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对该纳税人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书面通知该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该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二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扣押、查封、拍卖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扣押、查封该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关于全国人大职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爷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AC项正确。
注意:(1)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依决定而非依选举产生的,因此B项错误;(2)从该条来看,并未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置由全国人大决定,因此D项说法并不符合《宪法》条文的规定。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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