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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关于撞倒金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A、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B . B、石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C . C、石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D . D、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只要负债总资产比例不低于0.4,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资产流动性不足的可能性就较低。() 财务信息是银行从业人员制定个人财务规划的基础和根据,决定了客户的理财目标和期望合理与否,以及完成个人财务规划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家庭紧急预备金的储存形式最好是流动性高的资产与贷款额度的搭配。() 银行从业人员在用数据调查表收集信息时,如果客户出于个人原因不愿意回答某些问题,从业人员应该尊重客户意愿,不再询问。() 关于石某和孙某在工商所内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石某和孙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石某和孙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石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孙某对石某砍伤许某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撞倒金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孙某已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因此,石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虽然石某事先有杀害金某的预谋,但并没有故意以交通肇事的方式去杀害金某,因此,石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某自然也不能成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因此,本题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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