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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有:()

A . 当事人可以依据普通的法律提出诉讼请求,但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所以法的可诉性,主要是指普通的法律,而不包括宪法
B . 民族自治区可以对国家统一实行的法律进行变通执行,这体现了法的普遍性的例外
C .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村委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由村委会制定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有约束力,也属于法的范畴
D . 法是以权利义务的模式来调整社会关系的,人们遵守一定的权利义务就能实现一定的后果。遵守自然法则的要求,同样也能实现一定的后果,所以自然法则也是法的范畴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取得原出让方同意。 取得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取得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甲国。 乙国。 丙国。 丁国。 物有所值,就是表明质量具有()的表征。 经济性。 时效性。 广义性。 相对性。 ()在整个管理活动中起着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 计划。 组织。 控制。 领导。 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有:()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法的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A项错误在虽然宪法不能直接作为起诉的依据,但它是普通法律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间接依据,所以宪法也具有法的可诉性的特征;
法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法在生效范围内具有普及、统一适用的效力,但是法也具有民族性和区域性,在适用执行时可以变通规定,这属于法的普遍性的例外,故B项正确;
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的,这里特指国家的权力机构,而村委会是属于村民自治的机构,不能行使国家权力,所以村规民约属于村民的自治规范,但不是法的范畴,故C项错误;
权利义务模式是法律调整社会的一个特征,而其他规范也可能设置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依据自然法则实现一定的后果,并不需要人们按照权利义务的模式来实现,所以自然法则是区别于法律的,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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