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产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但一般按优先股票的( )清偿。 份额。 固定股息率。 市值。 面值。
依据优先股在一定条件下能否转换成其他品种,可将优先股分为( )。 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某股份公司因破产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后,其偿付的优先顺序依次是( )。 优先股股东、债权人、普通股股东。 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债权人。 普通股股东、债权人、优先股股东。
股份公司在提供优先认股权时会设定一个( ),在此日期前认购普通股票的,该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 股权交易日。 股权登记日。 股权发行日。 股权认购日。
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 )。 营销权。 支配公司财产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 基本权利和义务。
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的意义有( )。
I.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但因其股息率固定不变,从而增加了企业利润的分派负担
II.优先股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III.对投资者而言,由于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稳定可靠,而且在财产清偿时也先于普通股股东,因而风险相对较小
IV.在公司经营有方盈利率厚的情况下,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可能会大大高于普通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