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商业
B . 商业或者技术秘密
C . 技术秘密
D . 产品质量
● 参考解析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出示有效证件,对安全监察情况作出记录,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主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拒绝或者拖延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予以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商业或者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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