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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不符合溶血尿毒综合征表现的是()

A . 血红蛋白明显下降
B . 网织红细胞明显降低
C . 血小板减少
D . 白细胞升高
E . 氮质血症

患儿恶寒发热3天,伴咳嗽气促,甚则喘息不得平卧,咯吐黄稠痰,胸中烦热,身热汗出,口渴引饮,二便尚可,舌苔黄,脉浮滑数。治疗宜用() 葛根芩连汤。 麻杏石甘汤。 小青龙汤加石膏。 桂枝加厚朴杏子汤。 以上均不是。 据原文,下列有“不得眠”症的汤证是()。 猪苓汤证。 四逆汤证。 栀子豉汤证。 白通汤证。 黄连阿胶汤证。 下列哪一种情况不适合放射免疫治疗()。 非实体肿瘤。 肿瘤术后残留的较小病灶。 全身广泛转移不能手术、化疗和外放疗。 复发或转移形成的微小病灶。 局限的较大体积肿瘤。 1995年11月11日甲某在某市一个体户乙某摊贩的饮食店里就餐,吃了一条鱼两碗饭。当时就觉得鱼味鲜美,但是吃下不到5分钟便感到手指和口唇麻木,于是没有再吃饭就回家,下午甲某呕吐不止,手脚麻木行动不便,言语模糊。于是甲的家人将他送往医院急诊。经医院医生询问,才知道甲某中午吃了鱼,结合病情,医生认定甲某吃了有毒的鱼以后引起食物中毒。经过抢救,甲某于14日病愈出院。甲某认为自己系食用乙某饮食店卖的鱼中毒住院,要求乙某承担全部医疗费365元,并支付营养费853元,交通费62元,合计1,271元。提示: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因食物中毒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最常见的一种,除此之外便是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符合食物中毒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条件有() A.乙某加工河豚鱼出售属于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活动,符合食物中毒民事赔偿主体的资格。 B.因食物中毒甲某手脚麻木行动不便,言语模糊,他的健康权受到了严重损害,可以请求赔偿。 C.乙某明知河豚鱼有毒仍然加工出售,显然是故意违法。 D.甲某要求乙某赔偿损失,要求乙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是完全合理的。 E.乙某加工河豚鱼出售属于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活动,符合食物中毒民事赔偿客体的资格。 F.甲某要求乙某赔偿损失,要求乙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不是完全合理的。 少阴病有哪些治疗禁忌()。 禁吐。 禁汗。 禁下。 禁清。 禁温。 不符合溶血尿毒综合征表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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