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与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账户,期末,应将该账户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
事业单位中关于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借“事业支出”账户,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账户。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应作为()处理。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拨款收入。 事业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称之为()。 经营收入。 事业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