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多的人民币报告期比基期少购20%的商品,则价格指数为()。
在进行价值总量的两因素分析时,最常用的指数体系是按照数量指数采用()(或基期加权综合法)法,质量指数采用派氏指数(报告期加权综合法)法编制的。
价值总量的两因素分析,在指数体系上表现为总变动指数等于两个因素指数的()。
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一般是采用()法编制的。
在统计分析中,将多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数量上存在严格的推算关系的统计指数所构成的整体称为()。
指数体系的表现形式表明,若干因素指数的()应等于总变动指数,若干因素的影响差额之和应等于总体变动实际发生的总变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