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特征
企业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律和规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原因包括( )。 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有继承人。 投资人死亡,继承人不放弃继承。 投资人决定解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的是( )。 国税局退休工作人员李女士。 国家电网的在职管理人员王先生。 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先生。 公安局局长刘先生。
下列不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形式的是( )。 货币。 个人劳务。 土地使用权。 债务。
下列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出现的字样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