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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选] 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 . 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 . 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 . 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 . 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时李某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年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与李某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乙公司继续履行。 如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乙公司的工作年限。 甲公司还可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乙公司新签劳动合同替代原劳动合同。 如解除原劳动合同时甲公司已支付经济补偿,乙公司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在甲公司的工作年限。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职业人员因其职业的特殊性,业外活动也要受到约束。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法律职业人员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均应严格要求自己,维护法律职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 业外活动是法官、检察官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司法职责的延伸 。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了律师在业外活动中不得为的行为 。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公证员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妥善处理个人事务。 两批化妆品从韩国由大洋公司“清田”号货轮运到中国,适用《海牙规则》,货物投保了平安险。第一批货物因“清田”号过失与他船相碰致部分货物受损,第二批货物收货人在持正本提单提货时,发现已被他人提走。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根据相关规则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第一批货物受损虽由“清田”号过失碰撞所致,但承运人仍可免责 。 碰撞导致第一批货物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 大洋公司应承担第二批货物无正本提单放货的责任,但可限制责任 。 大洋公司对第二批货物的赔偿范围限于货物的价值加运费 。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红枣的合同,约定品质为二级,信用证方式支付。后因库存二级红枣缺货,甲公司自行改装一级红枣,虽发票注明品质为一级,货价仍以二级计收。但在银行办理结汇时遭拒付。根据相关公约和惯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应承担交货不符的责任 。 银行应在审查货物的真实等级后再决定是否收单付款 。 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 银行应对单据记载的发货人甲公司的诚信负责。 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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