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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 . 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 . 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 . 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 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 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 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 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 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 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 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乙 。 丙 。 丁 。 乙、丙、丁。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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