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复员的人员,由军队在工资截供的同时,停止发放房租补贴。
营职(10、11级)干部、三级军士长房租补贴标准为70元/月。
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随军遗属去世后,可一次发给12个月的本人生前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已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遗属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停发、补发以及恢复发放工作性津贴的,分别由本人所在单位(师旅以上)政治和司令机关审核确定,并通知后勤财务部门。
军官、文职干部离退休后和士官退休后,军人职业津贴按比例享受。
我国现在的行政区,基本上划为特别行政区2个,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