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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 . 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 .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 . 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书证 。 鉴定意见 。 勘验笔录 。 电子数据。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 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 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 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 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 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 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 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 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 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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