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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题,分析] 甲公司可否要求李某退还其占用的240万元中的120万元?为什么?

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4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李某以银行存款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李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之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15年3月,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4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李某书面表示同意。2015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A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48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360万元。另查明,李某在公司成立后将24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A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李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48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240万元被李某占用,李某应退出24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李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出李教授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 此借款合同如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简述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简述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甲公司可否要求李某退还其占用的240万元中的120万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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