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的追诉时效从()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违法行为的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发生。 违法行为发现。 准备实施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处理对违法行为。
下列哪项不是崩漏的主证:() 月经周期紊乱。 色鲜红,有大血块。 量多如崩。 日久不止。 淋漓不尽。
以下哪项不是闭经的常见证型:() 气血虚弱。 气滞血瘀。 肝肾不足。 湿热内蕴。 痰湿阻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追诉期限为两年。()
以下哪项不是气血虚弱型痛经的主证:() 经后一二日小腹隐痛。 按之痛甚。 阴部空坠。 月经量少,色淡质稀。 神疲乏力。
以下哪项不是肝肾亏损型痛经的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