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A . 甲打电话要求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 .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 .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 参考解析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ACD三项都属于犯罪预备行为,B项属于犯意表示,非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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