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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断题]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 . 正确
B . 错误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乙的债务时,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或者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 错误。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转让代理资质或涂改资格证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9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不得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 正确。 错误。 甲、乙、丙三位合伙人约定平均分摊合伙企业的债务,该企业解散清算时,用企业全部资产抵偿债务后,尚欠A债权人货款9万元,A要求甲以个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偿还,甲可以只清偿A债权人3万元。() 正确。 错误。 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进行的代表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正确。 错误。 甲、乙、丙三人设立-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仅仅通知了丙,但是没有征得丙的同意,那么甲、乙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正确。 错误。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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