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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选]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 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
B . 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
C . 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
D .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

在我国内地,()与结算参与人之间进行()净额结算 A.证券交易所、双边。 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双边。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多边。 D.证券交易所、多边。 统计的基本职能是()。 A.统计信息职能。 B.统计咨询职能。 C.统计监督职能。 D.统计决策职能。 E.统计协调职能。 某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其最多可以开立的证券自营账户为()。 A.2个。 B.5个。 C.15个。 D.20个。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认购开放式基金,可在最低认购金额基础上,累加认购申报金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但单笔申报最高不得超过()。 A.10,000,000元。 B.999,999,900元。 C.99,999,900元。 D.9,999,900元。 统计学研究对象的数量性表现在()。 A.数量多少。 B.质量多少。 C.各种现象之问的数量关系。 D.各种现象之问的质量关系。 E.质量互变的界限。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标准在不同国家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些国家反对比较解释,有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则非常重视比较解释。同样,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也存在着法律解释方法上的差异,故选项A错误。
在通常情况下,文义解释是最先使用的一个基本方法,若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解释者还得依次使用体系解释、立法者意啪的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法律人往往是综合使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以寻求法律的真正内涵,故选项B的前半句正确,而后半句错误。
法律解释有4个特点: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其中,“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这个特点意味着,法律解释往往发生在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结台(专业术语称之为“涵摄”)之中,而这种结合显然是法律适用的通常形态,所以法律解释就成为法律适用的重要步骤,通常没有法律解释就无法进行法律适用,故选项C正确。
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因为解释者本身的主观性,但法律解释的结果应追求客观性,不同的解释者对同一个法律条文的解释结果应当相同,否则如果“各说各话”,法律将失去可预测性和调整社会的机能。所以,既不能用法律解释实然的主观性来否定应然的客观性,也不能用应然的客观性来否定实然的主观性,故选项D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或者说,该表述前后两个部分之间,并不存在逻辑关联。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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