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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使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A . A.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这是该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小毛不能搞特殊
B .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正确的,因为小毛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
C .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D . 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中国公民王某在北京的一外资企业工作,2008年美国金融海啸后房价跌落王某很想在美国低价购买一栋房产。2010年6月,王某在北京与公司一美国同事凯瑟琳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凯瑟琳帮忙在美国物色房子并处理购买、过户等具体事宜,双方未约定代理协议适用的法律。2011年5月,王某和凯瑟琳因代理事宜产生纠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在本案所涉的法律适用问题上,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法院在认定王某和凯瑟琳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美国法。 法院在认定王某和凯瑟琳代理关系是否成立时应适用中国法律。 假设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关于该委托代理适用中国法,法院则依照中国法审理该案。 假设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关于该委托代理适用美国法,法院则仍按照中国法审理该案。 项目经理在项目范围内对项目负责,主要内容涉及对人、财、物的管理,尤其是大型、特大型项目的复杂性,对项目经理提出了较高的素质要求,概括起来包括()。 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具有技术背景和行业知识。 总体把握项目目标的能力。 具备良好的组织性、纪律性的同时,不失灵活性。 职位分析需要收集和整理的信息中,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包括()。 工作活动及其职责 。 内外人际关系 。 工作沟通方式 。 可能的工作冲突 。 风险评估  。 狭义的项目管理组织是指建设项目(),则其人力资源管理的范围直接达到其内部组织的每一个成员。 设计单位。 承包方。 业主方。 监理单位。 在经营者拥有的业务能力中,()是其核心能力。 交际能力。 应变能力。 决策能力。 创造能力。

2011年5月,小毛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森林大酒店做厨师。森林大酒店于6月和小毛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
则延长试用期半年。森林大酒店每月支付小毛工资3000元。小毛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森林大酒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小毛,延长试用期期间,小毛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即1500元。小毛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森林大酒店评理。森林大酒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森林大酒店多年的做法,对小毛不能搞特殊。请回答问题。

森林大酒店在延长使用期期间降低小毛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有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与有效劳动合同内容有冲突时,用人单位内部规章不能排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森林大酒店和小毛约定了小毛的月工资3000元,就具有法律效力,森林大酒店不能以其长年的经营习惯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因此,既然森林大酒店和小毛劳动合同有5年期间,在这5年期间,除非出现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森林大酒店应依约支付小毛月工资3000元,其降低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此可见,本题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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