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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定项选择]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二人共谋杀丙,相约次日晚到丙家共同下手,但届时乙未去,甲一人将丙杀死。甲、乙二人成立共犯。甲为在第二天盗窃张三的汽车而邀请开锁匠乙开车门锁。乙在同意之后很快反悔,并表示自己不敢去。甲元可奈何只得同意。第二天,甲自己开车门锁将汽车开走。乙成立犯罪中止。甲为了刺杀钱某,先指使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数日后为把握起见,又指使丙前往K市独自伺机行刺,后来由乙找到钱某将其杀害。乙丙不是共同正犯。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不成立胁从犯。

问题:

[不定项选择] 公安局以徐某经营的录像厅涉嫌播放淫秽录像为由,将录像带、一台VCD机和一台彩色电视机扣押,对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徐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录像带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哪(一)些是正确的?

该鉴定结论中应当载明鉴定所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徐某认为鉴定结论有误,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徐某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除有正当事由外鉴定人应当出庭。徐某证明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人民法院应不予采纳。

问题:

[不定项选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在审判壮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

问题:

[不定项选择] 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一(些)方式?

通过外交睑径送达。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当事人所性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的,按照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

问题:

[不定项选择] 马某在深圳经济特区工作,为单位运送货物时发生车祸,就工伤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偿额;而根据广东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马某可以得到25个月的赔偿额。下列对于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的说法,错误的有:()

直接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依据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审理判决此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提请国务院作出裁决后审判此案。

问题:

[不定项选择] 下列关于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令的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有哪一(些)?

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在酒吧贩卖摇头丸的甲禁止进入夜总会。人民法院应当限制猥亵儿童的乙禁止进入北海儿童所在的幼儿园园区。人民法院可以限制自诉被告人丙未经原告人同意,禁止接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人民法院可以限制犯罪嫌疑人禁止接触同案犯。

问题:

[单选] 下列关于评估客户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表述,错误的是()。

已退休客户,应该建议其投资保守型产品。年龄较低,所能承受的风险较大。长期理财目标弹性越大,越无法承担高风险。资金需动用的时间离现在越近,越不能承担风险。

问题:

[单选] 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问题:

[单选] 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问题:

[单选]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